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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nabaichua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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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

识车

交规笔记[@more@]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下列情况之一,需要办理相应登记:

  1.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3.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4. 机动车报废的;

即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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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点击次数(3105)
评论(共2条评论)
  • 谈笑 说:

    2007-06-04 10:28:33

    呵呵,百科全书啊!
  • 说:想作为自己的“书库”呢

    2007-06-05 08:54:32

    呵呵,笔记呀,看过的东西不能保证不忘记,也不能天天捧着书呢;放在博客里,随时想查就查,想看就看,见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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