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直销”“传销”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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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朋友说:“我们是在做直销,不是在做传销”,难到做直销就合法吗?
[@more@]现在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错觉:直销是合法的,传销是非法的。今天有必要将直销和传销的本来面目和大家讲一下。
直销的本意是指将厂家生产的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的一种销售行为,之间没有中间环节。但是由于98年国家将传销“一刀切”的原因,就使到“直销”这个词组一下子热火起来,使到很多公司为了回避“传销”的嫌疑,都用“直销”把自己包装起来;另一方面,我们的执法部门既然把“传销”给砍掉了,也就不可能再恢复它的名份,这样就出现了“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的说法。现在的“直销”已不再是过去的“直销”了!
但是一提到“传销”,就给人一种人人喊打的感觉。其实“传销”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也都叫传销,没有叫直销的,可能只有我们国家这样叫,这也许就是我们的中国国情吧。我道觉得怎么叫都无所谓,只要意思能表达清楚就行了,就象“妈妈”、“娘”、“妈眯”。。。不管怎么叫,不都是一个意思吗!如果从表达的意思来看,我觉得叫“传销”比叫“直销”更能表达其真实的含义。如果考虑到中国的国情,用“合法传销”和“非法传销”来区分合法和非法公司会更准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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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8 23:55:19
言之有理!我写博客就是让自己对直销有更深的认识,每次看您的文章都有新的感受,也望王总不吝指教......2006-07-19 00:17:26
王总总想把直销和传销划上等号,中国就是这样的国情,何必较这真儿呢?谁不知道直销和传销英译名是一样的啊!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直销就意味着没有骗人,而传销就意味着骗人,这就够了!如果王总认为有必要,您建议日晖老总对外宣导自己是“合法传销”吧!2006-07-19 00:30:25
中国式的直销 路很难,但是直销人很好2006-07-19 08:32:46
传销是直销业中一种销售手法,是一种制度形式,特征就是在奖金制度上采取了团队计酬、多层次计算方式。但是,这种独特的计奖模式,很容易被意图欺诈的组织利用,靠吸收会员牟利,演变成诈骗行为,使最终端消费者受到损失和伤害,对正常的市场形成破坏,产生不公平竟争。世界直销联盟认为多层次传销制度是直销业中的一种行销手法和制度,中国法律把传销同直销分离,不认为传销属于直销业。这是重大的分歧。世界直销联盟的报告旨在阐述多层次传销的意义及优点。中国《禁止传销条例》重点防止传销的负面影响和危害。这是从两个方面看同一个事情,得出不同的结论和结果,从而导致不同的政策。 既然在中国,还是按中国法律办事才是正理。2006-07-19 08:38:43
尽管《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这个特定名词做了法律的定义,但是,在人们的意识中,仍然是见仁见智争辩不休。不算直销就不算直销,不算直销正好不受直销法约束,不是更自由?但是,《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是团队计酬多层次计算奖金方式就是传销行为。而传销现在升格到违法,怎么敢无动于衷?2006-07-19 08:39:31
在对待传销模式或者说团队计酬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同世界直销联盟虽然存在很大的分歧差异,但只是具体方法的不同,并非根本立场的不同。世界直销商德约法为直销业自律的办法,并非法律,但遵守此约法所需的道德行为标准往往还高于国家法律的要求。遵守直销商德约法是每一家直销公司的责任。因此,反对利用传销模式进行非法敛财活动是世界直销联盟和世界直销商德约法的基本立场。至于如何具体实施贯彻这个基本方针,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就像全世界都支持妇女解放运动,但同样要遵守阿拉伯国家妇女出外要蒙面的习俗和法律,是一个道理。2006-07-19 10:11:52
直销传销,现在还有必要去争论吗?关键是直销人对自己的定位,只要自己守法,什么直销,什么传销,都已经不很重要了。2006-07-19 11:14:23
直销传销,现在还有必要去争论吗?关键是直销人对自己的定位,只要自己守法,什么直销,什么传销,都已经不很重要了。 精辟!2006-07-19 19:35:06
不论是直销还是传销最重要的是自己想要什么.正确看待.2006-07-19 22:23:54
多层次销售计酬叫传销,单层次销售计酬叫直销,无容置疑,大多数中国人喜欢做传销,事实上大家都在做传销,要你指鹿为马你就指鹿为马,都可以称自己所做的公司是直销公司没错,但就不要骂别人是传销,互相攻击,希望大家共同维护行业之声誉!2006-07-19 23:31:59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2006-07-20 22:28:40
所以大家最好心照不宣!不要过多讨论它,留给专家和谈家吧!2006-07-21 11:26:03
在这个行业几年走下来,很多感悟.应上一句老话,你敬人一尺,人敬你一丈.具备了一个人应具有的起码的德性和品行,应该是可以做的比较好的.如果有不应该有的心理,可能暂时会得一点,走不远的.有无数的事实也昭示着这样的道理.先做人,再做事.虽是老调重弹,可能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天下未乱蜀先乱.还是蒋公那句话,攘外必先安内吧......井底之见,井底之见2006-08-05 00:18:15
这个流氓活了2006-08-05 19:21:39
你好2006-08-05 19:59:34
众所周知,事物发展都有它自身的客观规律。何必要强加给“它”不应该有的色彩呢?去歪曲、扭曲都会适得其反。当年,不是曾经说过:“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吗?而今,事实不已经证明了是和自己开了个玩笑,把"传销"叫成直销,把"多层次"改为"单层次",老外一看:嘿!真不愧有几千年的文化历史啊.什么东西到这里都能改变,这确实需要有功底的喔,(我想莫不是有点夜郎自大了吧);不想,这个时候在基层的那些所谓"管理者"就有机可趁.反而扰乱市场,丧失了民心(因为这种经营模式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问题).尊重了事实,按客观规律办事,这一向来是我们政府遵循的原则.没有必要为"传销"带来的"负面"而惊惶失措,草木皆兵.其实,是"香花"还是"毒草"让市场去说话嘛.2006-08-05 20:02:47
不要人为的去走那么多弯路啦!中国的落后,还不能让我们痛心疾首吗?2006-09-12 10:40:03
无论是称呼直销还是传销,企业本身来讲为的是用这种好的销售方式实现产品的最大销售和占有率,经营者为的是付出与回报的比例平衡,而身处围城中直销人不过是想为这种模式争取到更大的生存空间罢了,至于如何翻译,是否需要更正我想那要看是否符合中国的国情了,毕竟,“传销”曾经给了国人很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