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B光彩币”套路揭秘 4名传销头目落网判刑
http://www.dsblog.net 2020-06-17 10:29:14
随着国家对数字货币重视程度的与日俱增,一些不法分子也蠢蠢欲动,假借“区块链”“数字货币”热度之风,做着传销诈骗的事,骗取无数钱财!
近日,深圳市南山法院对李某发等人假借“数字货币”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发等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判定,以李某发为首的4名被告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处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假借数字货币之名,行传销诈骗之事
据了解,李某明(另案处理)于2014至2016年分别成立某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付公司)、某付(深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付投资公司)、某付区块链信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付区块链公司)等公司。
2015年,李某明自行开发数字货币GCB系统,声称该币有高增值、全球支付清算、自由交易等功能,只涨不跌,有巨大的升值空间,在没有任何经济成本的情况下对GCB币进行市场定价销售。
2016年1月,李某明与翁某合作以传销模式发行推广GCB币,同年5月,李某明退出合作,但仍然继续推广GCB币。
2016年6月,被告人李某发与李某明成立某全球购公司,与李某明成立的某付公司一起合作发行推广GCB币。
来源:比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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